王高良
湖南省衡阳县环境保护局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王高良,男,中共党员,大学文化,65年9月生,在县局工作26年,先后任局法宣股长,监理所长,监察大队长,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他对环保事业用情至深,干一行学一行精一行,成为县局能说、能写、能干、能拓新的多面手。曾被评为湖南省首届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人物、湖南省环保优秀通联员、湖南省环境法制工作先进个人、湖南省全国第一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多次荣获衡阳市法制宣传先进个人、市环境监察先进个人、县政府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县优秀共产党员、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先进工作者、县服务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县企业双联帮扶先进工作者等荣誉,被县人民政府记三等功5次、嘉奖6次。
他业务全面,是大家公认的环保专家。他被历任县四大家领导称为能说能写能干的多面手,是历任环保局长倚重的德力助手。他勤于学法,成为环保“法制达人”;他勤于笔耕,是“材料高手”;他是全县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治理方案的编制者、治理工作推进的牵头人,还是破解环保复杂疑难问题的“实战能人”。
他服务先行,是守法企业的贴心人。他提出“先服务后执法,先规范后处罚,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的执法理念一直备受企业好评。他时刻要求自己和工作人员要做帮助企业发现问题的能手,指导企业解决问题的行家,领导决策参谋的专家。
他执法严明,是环保非法企业的克星。他在全省监察系统率先开展零点行动查处企业夜间偷排和非法企业死灰复燃。他冲锋在前,先后对60余家非法企业实行零点行动突击检查,取缔关闭辖区内非法企业90余个。
他勇于创新,是环保系统的拓荒达人。26年来,牵头负责的多项工作开了行业先河。负责第三产业排污收费成为全省第一个县发改委出台收费文件并实现全县城乡全面开征的县。负责法制宣传工作,县环保局连续六年被县人民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省依法行政示范窗口单位,个人被评为湖南法制工作先进工作者;任监察大队长,监察工作在开征矿山开采和房地产排污收费并纳入政府收费平台代收等五个方面实现了全市首创,被市局树为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一面旗帜和典范推介;主管第一次污普工作,衡阳县被授予全国第一次污普先进单位,个人被评为全省先进个人;主管环保小康、绩效、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2016以来衡阳县环保局环保三大考核连续三年获市第一、省先进;主管水土气防治工作,全县环境质量位居全市第一;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和机动车尾气防治工作,创新牵头组建了六部门参与的两个联合执法队,成为全国第一个县级城市采购移动遥感检测车并联合上路遥感检测和联合执法的县,全省第一个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全封闭实施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和联合执法的县,被省生态环境厅作为县级饮用水源防护典范推荐到生态环境部;在县政府购买环境合同服务、全县100余家重点污染企业全面安装在线和视频监控,整县启动PM10和PM2.5扬尘在线监控等五个方面实现了全省首创。率先开展县人民政府购买第三方环境合同服务。率先全面开展全县重点排污企业建设视频和在线监控中心平台,牵头组织开展了井头矿区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并将矿区打造成生态绿色循环产业园区,率先开展了全县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全面安装喷淋抑尘、冲洗车装置和PM2.5、PM10噪声扬尘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牵头率先开展了蒸水流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使衡阳县蒸水流域地表水稳定达标率100%。
他乐于奉献,是家人眼中的工作狂。负责第三产业排污收费,他没有节假日,不分昼夜给同事培训,上门宣传、依法催缴、强制执行多管齐下,打开了第三产业排污收费的新门径,并成为全市学习的典范。为了工作,女儿挨饿和吃快餐成常态。妻子患结核病住院一个月,他没有请一天假陪护妻子。2003年除夕前一天,仍冒雪带领监理所的同志在乡下催缴排污费。为了做最好的监察大队长,他常常起早贪黑,废寝忘食,亲自编写了《环境监察工作指南》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他率先垂范,深入一线,带队伍、调纠纷、抓收费、查违法。他进入局领导班子后,局长都是将难办的事交个他,流域、区域治理都是他牵头主抓。为了工作他通宵达旦,经常累倒住院,就连女儿生小孩当天,他还在完成局长交办的不是他分管的一起行政复议案件的调处工作。
